| 第一条:大胜汽车俱乐部设立常务理事会,对俱乐部的各项事务进行处理。设理事长 1 名,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 2 名,秘书长助理 1 名,常务理事会成员 7 名。
第二条: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会员自荐或推荐,经俱乐部理事长批准后产生,任期一年,可连任。
第三条: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,任期两年,可连任。
第四条:理事长、常务理事会、秘书长职责:
1 理事长负责俱乐部人、事、物的管理,维持俱乐部的正常运作。
2 常务理事会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;对俱乐部章程进行修编与完善;对俱乐部各项活动进行策划与管理;对秘书长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。
3 秘书长全面负责对外进行联络宣传,组织、协调与筹备俱乐部的各项活动;副秘书长、秘书长助理负责协助秘书长的日常工作。
第五条:客户服务中心
客户服务中心包括接待办、档案室、信息部、综合部。主要职责是承办客户接待、客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、信息反馈和个性化项目服务。 |